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行政警察人員考試(俗稱基特班)
九十九年計招考基層行政警察六七0名(男五五0,女一二0名);基層消防警察無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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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 |
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十八歲以上,二十八歲以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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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須役畢兵或經核准免服兵役者,但現正服役(含替代役)者,須於本考試筆試考畢之次日起四個月內退役。
曾服務警察、消防等機關因案免職者不得報考。 |
考選部
本考試介紹
相關圖書
《警察特考(年特班)暨基層四等行政警察人員特考(基特班)比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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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年三月六∼七日舉行考試
註:專二十五期可持替代役已訓證明報考 |
九十八年十二月一日至十日報名 |
台北、台中、高雄 |
九十六年己於一月七日考完,錄取二0一五名(男一七九五、女二二0名);
九十七年錄取一四四0名(男一二二四名、女二一六名)
九十八年行政及消防共計招考一六七0名。
九十八年三月七∼八日基特班招考共計招考行政警察1170名(男958名,女212名)。招消防人員500名(男450名,女生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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