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1.3.蹤騷擾防制法實施1月之回顧與前瞻《必考題(型)》

2023警政與警察法學學術研討會《蹤騷擾防制法實施1月之回顧與前瞻》(主辦單位: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系;合辦單位:內政部警政署行政組、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中華民國刑事偵防協會、中華警政研究學會/中華警政研究學會—警政與警察法相關圓桌論壇):
社團法人台灣防暴聯盟/廖書雯秘書長:性別暴力防治–台灣新的里程碑與全球革命性的承諾–需要更多的資源投入全球性別暴力防治的發展行動,繼 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推行後,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的北京宣言暨行動綱領與 SDGs(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也在 2021 年展開稱之為大膽創新的一個里程碑時代─全球性別平權論壇,聚集國家、聯合國、國際組織、民間社會、慈善機構,企業與青年組織齊聚一堂,啟動性別平等全球加速計劃,宣布具體承諾,並加強世代、多方利益相關者的夥伴關係,以在未來五年推進。我們看到了一個更具體的「嶄新局面」,國際社會承諾提供 400 億美元和一項為期五年的全球性別平等加速計畫,由六個行動聯盟制定,專注在六個主題,而性別暴力防治就是首要與重要的主題之一。
值此同時,台灣也在 2021 年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今年 6 月 1 日正式施行,短短兩個月,我們已觀察到跟蹤騷擾防制法是台灣人權與性別暴力防制政策的重要里程碑,透過警方的告誡、現行犯的逮捕與司法的預防性羈押,公權力及時快速的展現,大幅提升對性別暴力受害人的保護。從新法的實施中,看到警政單位從上到下,全面積極的運作,我們除了肯定警方的辛勞與努力,也想與各位先進分享與請益。台灣婦團從過去推動防暴三法,到此次跟蹤騷擾防制法的倡議與監督,是婦團依據本土需求與國際趨勢,以下列原則為依歸:

(一)基於人權的架構。

(二)以被害人需求為中心。

(三)強化保障人身安全、隱私、名譽,及維護人格與人性尊嚴的全面機制。

過去攸關婦女人身安全最重要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都涉及精細的網絡合作與公私協力,以及政府社福單位保護業務等資源的投入。跟蹤騷擾防制法是性別暴力防治非常重要的一環,也是性別暴力防治法案第一次由警政單位為主管機關,此法也匯集了所有的網絡合作的機制與附帶決議中公私協力的建議,因此警政機關必須擁有相對應更多的預算,展開多項各方面的方案設置工作。性別暴力防治涉及人權、性別、犯罪預防與公共衛生多面向的整合,需有高度專業與敏感度,且隨著數位科技的日新月異,強化此部分特別專門的預算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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蹤騷擾防制法實施1月之回顧與前瞻(作者:中華警政研究學會)。

112.6.22.「 刑事訴訟法(含偵查法學)」《 重點提示)》

針對近年警大與國家考試相關試題測驗及問答題型之出題方向分析,可得出以下五大主(重)要命題趨勢:

一、訴訟程序:刑事訴訟程序之法院注意事項、當事人注意事項、法院之審理原則、各審級之細節程序與流程等。
二、偵查之任意處分與強制處分:強制處分之監督、拘提、逕行拘提、通緝、羈押、搜索、扣押等。
三、訴訟主體與關係人:告訴權之概念、辯護人、被告、告訴之期間與效力、法官迴避、法院管轄等。
四、偵查及起訴:檢警關係、偵查不公開原則與偵查之開始、檢察官之偵查程序、公訴、緩起訴等。
五、證據法學:證人、證據能力、證據裁判主義、傳聞法則、自白、鑑定人、鑑定留置、勘驗、證據之保全等。